部门概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部门概况

信息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信息化战略规划、制度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设。

2.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

3.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建设与管理。

4.负责校园网络安全的归口管理。

5.负责指导各单位信息化建设。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校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校内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校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校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学校信息化领域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3.深化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治理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深度融合,面向业务进行流程优化管理实施,推动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面向服务进行信息化需求设计,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学院的深度信息化服务应用。

4.负责全校信息化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学校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教结合、科教结合工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应用发展。

5.负责全校信息化项目管理与推进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校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校级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项目的牵头建设工作。

6.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校新一代信息基础及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学校各类网络、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应用;协调网络空间安全工作。负责学校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对学校及各部门信息化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

7.负责全校虚拟资源统筹规划与管理,促进大数据应用共享。负责推进全校虚拟资源汇聚、登记管理、互联互通、共享开放。负责推进虚拟资源的国资属性、流通交易、整合共享等的研究。推动学校虚拟资源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校内公共虚拟资源目录和开放目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8.负责全校信息化软环境建设。负责学校信息化工作的评估考核,信息化发展白皮书编制工作。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信息化工作的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协同、国际合作,承办相关活动。支撑协调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与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培训工作,协调干部信息化领导力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协调信息化宣传工作。

9.承担学校网信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学校网信工作专家组日常联络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